台積電。(歐新社)
半導體先進製程是否隨台積電海外佈局而外流,成為外界關切焦點。立委劉書彬指出,台積電擴大赴美設廠,政府是否已有制度性機制,確保核心研發長期留在台灣,而非僅止於政策宣示。對此科會回應,科會有訂定「核心關鍵技術」,只要是關鍵技術下的參與人員都會加以管制,經濟部也會根據這個規定限制相關產品的出口,先進製程「N-2」才能出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8日就太空及高科技產業發展進行專題報告。劉書彬質疑,台積電先進製程快速推進,2024年4奈米已量產,2奈米也將於明後年進入量產階段,政府是否已建立量化監測機制,例如先進製程研發留台比例、核心工程師與專利技術是否長期根留台灣,是否已有具體制度規劃。
對此,科會副主委林法正表示,政府已訂有「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凡屬關鍵技術項目,相關參與人員均須納入管制,經濟部也會依此限制產品與技術出口。他指出,目前台積電製程已發展至2奈米,未來將持續推進至1.8奈米、1.4奈米,政府要求「N-2」後才能外移,例如台積電發展至1.4奈米或1.2奈米,才會允許1.6奈米製程外移,且核心研發(RD)人力仍集中在台灣,台積電也願意配合相關管制原則。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補充,針對台積電赴美投資,未來相關審查機制已納入制度。若投資規模達一定門檻,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審查內容除產業影響外,也涵蓋國家安全考量。目前在半導體領域,14奈米以下的製程、設備與材料,均被列為關鍵技術。
劉書彬仍追問,2027年美國2奈米廠即將量產,因應美方可能要求提高在地研發比例,是否設有退場或調整機制?林法正直言,退場與否,仍須由企業自行評估,例如台積電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獲利能力明顯低於台灣,EPS表現差距不小,與當地工作環境、工會制度仍需磨合有關,但公司能忍受到什麼程度,何時調整布局,最終還是由企業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