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作為大陸對歐盟電動車反補貼稅的反制措施之一,大陸商務部5日公告,初步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決定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今年9月10日起實施。根據公告,遭抽樣和配合調查的歐盟企業保證金比率在15.6%到32.7%之間,其他歐盟公司則面臨最高的62.4%。
據大陸商務部公告,2024年6月17日,中方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就今日公告的初裁結果,大陸商務部稱,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大陸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為此,大陸商務部說,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大陸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據公告,保證金以大陸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按照大陸商務部附表,接受抽樣的歐盟公司,保證金比率在15.6%到32.7%之間,配合調查的公司為20%,至於其他歐盟公司,則面臨最高的62.4%保證金比率。
上述調查通常為期一年,就這起於去年6月發起的調查,今年中,因中歐經貿會談一度取得進展,大陸商務部曾以「鑒於本案情況複雜」為由,於6月10日公布,將對歐盟進口的豬肉及豬副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16日,不過,初步認定結果於今日揭曉,早於調查期限截止日。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大陸商務部還公布,「鑒於本案情況複雜」,決定對原產於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的反傾銷立案調查期限延長至2026年3月14日,和對原產於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進行的反傾銷立案調查期限延長至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