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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禁TikTok案 參院意見不一

美聯社

 

美國聯邦眾議院十三日壓倒性通過要求TikTok大陸母公司字節跳動,半年內必須拆分TikTok,否則將面臨美國禁令,從蘋果與谷歌的應用程式商店及其他網路服務下架,蘋果及谷歌違反也將受民事處罰。但該案送交聯邦參議院後是否過關仍不明朗。肯塔基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保羅表明,將擋下任何有違憲之虞的法案。

 

美聯社十三日報導,聯邦參院多數黨領袖、民主黨大老舒默並未表態支持該案。他只說先看聯邦眾院表決結果,將諮詢相關委員會主席;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華納也指稱,聯邦眾院版本並不完善,該對其他外國科技公司同樣訂定規範。

 

保羅受訪時說,美國民眾選擇用短影音平台TikTok表達自我,國會不應企圖剝奪一點七億美國用戶享有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

 

民主黨籍總統拜登日前表態,若本案在國會兩院過關,他將簽署生效。

 

TikTok美洲公共政策負責人貝克曼致函國會寫道,TikTok禁令法案引發嚴重違憲疑慮,該案以空前速度被迫迅速過關,甚至連公聽會都沒辦。議員們對TikTok的看法來自媒體報導,而非根據事實或真相。連日來已有許多TikTok的使用者和支持者到國會山莊前抗議眾議院的決議。

 

TikTok新加坡籍執行長周受資十三日發布影片表達失望,並表示將窮盡一切保護TikTok,包括訴諸法律,也籲請用戶捍衛自己的憲法權利。

 

他提醒,若該案成為法律,將導致TikTok創作者與中小企業達數十億美元損失,使卅萬個美國就業機會面臨風險。TikTok發言人喊話,希望聯邦參院能考慮事實,聆聽選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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