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正式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母法,但精神衛生護理學會質疑精神科急性病房恐被排除在制度之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醫療法」第十二條,正式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母法,然台灣精神衛生護理學會昨發出嚴正聲明,質疑精神科急性病房恐被排除在制度之外,痛批衛福部「程序不透明」,憂心精神病患照護安全與護理人員勞動權益成為制度漏洞。
據統計,全台共三十四家精神教學及精神專科醫院(不含綜合醫院精神科)、二九七一急性床,具有執登的精神科護理人員為五八四○人(含醫院、診所),因急性發病個案常有妄想、衝動行為,易自傷傷人,醫護人員承受較高風險,以致夜班護理人力嚴重不足。
衛福部2024年公告三班護病比時,在附註中以技術性文字註明「不含精神專科醫院與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導致精神科被排除適用,精神衛生護理學會表示,「醫療法」修法後,若後續子法與公告仍沿用當時版本,精神科急性病房也將被排除在制度保障外。
「到底是誰決定排除精神科急性病房?依據是什麼?」精神衛生護理學會理事長劉玟宜強調,衛福部至今沒有人能說清楚,當年學會第一時間即提出抗議,衛福部要求護理界與精神醫學界協調,經兩年協商仍無共識,導致精神科三班護病比尚未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