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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練不足 陳宏達質疑酬庸徐錫祥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針對高檢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右圖,本報資料照片)舉行公聽會,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左圖)認為,徐沒有拿出足以支撐檢察總長職位的核心戰績。記者潘俊宏/攝影

賴清德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檢察總長人選,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今將聯席審查人事同意權案。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昨質疑,徐錫祥在檢察體系的核心戰績不足,且有「酬庸」之疑,若擔任檢察總長,能否切斷過去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與證據負責?

陳宏達在公聽會上指出,相較於前三任檢察總長的歷練,徐錫祥歷練都不足,尤其在重大貪瀆、重大經濟犯罪、權力型案件、跨境金流及高度政治敏感案件,都未見代表性辦案實績,缺乏足以支撐檢察總長職位的硬底戰功。

徐錫祥在蔡政府時期曾任安全局副局長,前年獲派法務部政務次長,在缺乏二審歷練下,日前三級跳獲派最高檢擔任主任檢察官,不久即獲提名檢察總長。陳宏達直言,如此升遷路徑極其罕見,難免引發外界對徐是否具有「空降」或「酬庸」色彩的質疑?且安全局文化強調服從及任務導向,與檢察體系所堅守的程序正義、外部監督與司法獨立,格格不入。

陳宏達指出,檢察總長人選最根本是捍衛司法獨立,若政務官轉身就擔任檢察總長,社會最難相信的就是他能否毅然斬斷黨政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與證據負責?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也指出,徐錫祥書面資料談到政治中立、公平、客觀,卻十分空泛;當檢察體系位於法務部下,社會質疑其公正性,檢察總長該如何扭轉這種不信任?「簽結制度」並非刑事訴訟法規定,常淪為政治工具,該如何解決?對非常上訴、再審救濟的標準為何?

對於外界質疑與批評,徐錫祥昨原以人事審查前不宜多說,但認為有釋疑必要。徐說,陳宏達是他敬重的學長,對於學長的指導他虛心接受,他沒有二審檢察長資歷是事實,不過,在不同機關服務,會有不同的養分,也會有不同的視野與厚度。

徐錫祥說,黨團給的題目是「當檢察官時辦過哪些案子」,他一九九三年擔任檢察官、二○○二年派主任檢察官,當年並沒有跨境詐騙集團案、沒有大型的貪汙案,這是時空背景不同的問題。

徐錫祥於書面資料中自許做到堅守政治中立、引領司法公平等。他表示,檢察總長掌握最高偵查權能,最基本且難能可貴的特質是不偏不倚,在政黨更迭與政治角力的浪潮中,阻絕政治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