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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投資 最終仍由台人承擔

台美關稅談判談出一個「二五○○+二五○○」億美元對美國「大投資」的結果,針對外界質疑台灣用五千億美元投資換降稅五個百分點是否划算,經濟部長龔明鑫直說不能這樣算,更說「別拿橘子比蘋果」。話雖如此,羊毛出在羊身上,賴政府口中這不計入直接投資的二五○○億美元,最終仍得由台灣人承擔。


美國商務部十五日宣布,台美共同簽署投資合作備忘錄,台灣稅率調降為百分之十五且不疊加,並以「台灣模式」由企業自主對美投資二五○○億美元,台灣政府並以信用保證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二五○○億美元的企業授信額度,投資領域包含半導體及ICT(資通訊)供應鏈等。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接受美國財經媒體CNBC訪問時表示,「這就是五千億美元的頭期款,用來把半導體帶回美國。」可見合計五千億美元的說法不是台灣在野黨自創。不過,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說,該MOU沒有時間表,原則上就是支持企業為目標,台政府為信保角色,提供融資「上限」二五○○億美元。


台灣對美國投資,無論政府擔信保角色的二五○○億美元是上限還是下限,雙方這種各自表述的作法也留下台美政府對人民大內宣的空間,也許這是彼此的默契。不過,既然白紙黑字寫進MOU裡,美方諒賴政府不敢虛晃一招。

賴政府把五千億美元拆成兩半,一半是企業直接投資,另外一半則是由企業動用自有資金或者是向銀行借錢,讓台灣對美國直接投資的金額看起來似乎不那麼嚇人,但其實這只是話術。為免銀行不肯借錢給企業投資美國,精於談判的美方要求的是:由台灣政府提供信用保證。說穿了,就是由國家來保證。

例如目前傳出由發展會主導的融資保證機制來承擔,此機制是由發展基金與參與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專款作為授信保證,勢必要擴大規模,可能由政府預算、國發基金及公股銀行共同出資。


前歐盟代表李淳說,政府只需要準備信用保證總額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而且是滾動式編列,一開始只要編三十億到五十億美元,也就是九三○億到一五五○億台幣。這說法也是輕描淡寫,只要由政府編列預算,不就是全體納稅人出錢?即使由公股銀行出資,也會影響金融體系穩定。

另外一個問題是,理論上,任何保證機制在擔保前需要事先審核,但如今「大投資美國」的政治正確性凌駕一切,何況有政府從旁保證,有任何銀行膽敢拒絕企業以此為名的融資嗎?

當然,理想的狀態是,若企業赴美投資能獲利,即可控管風險,但是任何投資都有風險,當賴政府帶頭號令企業赴美投資,等同傾全國之力投資美國,所謂的「台灣模式」,其中有多少是出於企業的自主性?人民看到的是國家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資源更加傾斜,風險更加集中,卻連虛無飄渺的安全保證恐怕都換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