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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民生電價合理化 經濟部:民生用電漲3.12%

記者曾吉松/攝影

 

經濟部今(19)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拍板調漲電價,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由於產業電價已足額反映成本,但民生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因此審議會決議,產業電價不調整,維持原先照顧產業等相關措施;民生電價微調各級距單價,促使民生電價適度合理化,民生用電漲3.12%,平均電價調整0.71%。

 

賴建信表示,此次調整的民生電價部分,大多採用累進電價,前三段級距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為反映成本及節約用電,決議微調各級距單價,住宅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701至1000度每度調漲0.2元、1001度以上每度調漲0.4元;小商家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701度以上不調整,以減少物價波動。

 

賴建信指出,本次調整民生用電,主要因為民生電價長期偏離成本,例如目前住宅平均電價每度2.77元,遠低於台電今年1-7月平均售電成本3.80元,必須適度反映,但以最小的調幅避免影響過大。

 

賴建信表示,本次電價調整後,一般四口之家用電約700度,每度調整0.1元,平均每月電費最多增加70元,而小商店每月電費最多只增加70元。另搭配配套措施,農漁、學校、社福團體及使用維生輔具的身障家庭,電價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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