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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電廠停機仍買煤 3年煤倉自燃255次

高雄興達電廠火力發電機組。記者劉學聖/攝影

繼高雄興達電廠三號、四號燃煤機組停機後轉為備用機組惹出風波後,審計部近日披露,興達發電廠燃煤機組已暫時停機,啟動時程尚未明確,然而台電去年十月仍買九點四七萬公噸煤炭,且近三年煤倉自燃達二五五次,但高雄市環保局對此竟不知情,國民黨在地議員痛批「高雄市的公權力,是要睡多久?」

審計部報告顯示,興達電廠燃煤三、四號機組去年十月起停機至今年三月底,後續啟動時程仍未明確。但台電去年十月仍購入煤炭儲放,據興達電廠統計,二○二二年至去年,各年度室內煤倉悶燒次數分別為六十八次、一六四次及廿三次,主要因煤炭存放過久導致自燃,需盡速燃燒發電去化。審計部警告,興達電廠四部燃煤機組都停機,持續儲放煤炭,恐增加自燃風險。

興達廠煤倉近三年自燃達二五五次,換算下來,平均四天左右悶燒一次,頻率驚人。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痛批,興達電廠之前汙水處理問題是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踢爆,現在審計部又指興達電廠儲煤會自燃,這種事情一再發生在高雄市,無比荒謬,顯示高市府對興達電廠的管理非常鬆散,令人匪夷所思。

「台電存煤管理非常懈怠。」議員白喬茵說,興達電廠一至四號機組已除役、停機,台電仍持續維持卅天安全存量,讓高風險燃料無意義地堆積在倉庫,短短三年發生兩百多次自燃,根本是把汙染和工安風險丟給電廠基層員工和在地居民,更離譜的是審計報告出來前,高市環保局卻自稱完全不知情,沒有任何督導與開罰的措施,失能又失職,「請問高雄市政府的公權力是要睡多久」?

台電解釋,部分機組雖除役或轉為備用機組,但緊急備用任務解除前,仍有燃煤儲備任務需求。依據空汙防制法,造成大量空汙排放的突發事故時才需依法在一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但這幾次事件僅為煤倉內發熱現象,未與法規的定義吻合,無需通報。

高雄市環保局則說,審計報告中有關興達煤倉悶燒情形,是煤炭存放自燃所致,燃燒範圍局限在煤倉內,未造成大量空汙,近三年並未接獲民眾陳情或通報興達室內煤倉悶燒產生火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