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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回流 增聘移工配額將放寬

勞動部昨預告放寬台商回台聘雇移工的配額比率。圖為廣東製造業工廠內生產線一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配合「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解決回流台商缺工問題,勞動部昨預告放寬台商回台聘雇移工的配額比率,只要雇主符合回台投資方案,額外繳交每人七千元的就業安定費,就可增加百分之十的移工比率,但核配上限仍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待公告實施後,追溯至今年一月起實施,為期三年。

 

此外,針對乳牛飼育工作形態特殊及農業主要以季節性缺工,草案也同意開放乳牛飼育業聘雇移工,以及由農漁會與農林漁牧有關的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聘雇移工,再外展至具有農林漁牧業經營事實的場域,最快七月上路。

 

勞動部昨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草案,新增台商增聘移工配額放寬規定,若該台商屬美中貿易衝擊、曾赴中國投資達兩年以上、投資產線具備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且具備5+2產業創新領域、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產業、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自有品牌國際行銷、經認定投資項目與國家重要產業政策任一項等等,就符合放寬資格。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解釋,製造業原本就有三K五級制的申辦條件,依級距差別,有不同配額比率,若要提高配額,可額外繳納就安費,這次再針對符合資格的回流台商放寬百分之十,只是仍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的天花板上限。舉例而言,某電子業廠商回台申請移工,原本只有百分之十的移工配額,即使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提高核配比率,最高也只能至百分之廿五,但現在符合回台投資方案,等於多繳交七千元就安費,就可再新增百分之十,申請到百分之卅五的移工配額。

 

至於台商回台後,需優先在國內徵才,招不到人才可以申請聘雇移工,勞動部一年後會查核本外勞比率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本勞薪資及勞退提繳級距是否在三萬三百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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