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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三共」放寬 電信合作空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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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即將進入第五代行動通訊(5G)時代,政府首次開放電信業者「三共(共頻、共網、共建)」,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進一步放寬5G「三共」原則,讓未得標頻譜的業者能和其他得標廠商共網、共頻。

業界解讀,NCC此舉除讓未得標的業者也可參與5G市場,更是為台灣大與亞太電信合作開路。

由於「三共」原則改變,電信三雄中華電信、台灣大及遠傳也重新檢視5G頻譜競標策略,除了呼籲小業者(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可以重新評估是否有必要在第一波5G頻譜釋出就拿到頻譜,三雄也無需祭出「標金無上限」的策略,非要搶滿100M不可,轉而與其他小業者合作。

電信管理法通過立法後,NCC規劃2020年中陸續完成子法及法規接軌,原本NCC釋出的「三共」原則,包含雙方必須都是5G業者,有5G頻譜及5G網路才可共頻、共網,同時得完成建設義務後才能開始共網。

當時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就建議,政府應該更支持「三共」,讓業者從第一個基地台就開始「共網」,才能發揮合作最大效益。在各業者呼籲下,NCC放寬「三共」原則。

NCC上周提出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與共用無線電頻率審查考量事項中,列出「得標者得於事業計畫中載明,電信管理法施行後與未得標之他電信事業共用公眾電信網路之建設計畫」,代表電信管理法2020年中施行後,5G頻譜未得標的業者也可與得標業者共用網路,並參與5G市場。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對於法規改變,率先對小業者釋出善意,拋出「各種合作方案都可以談」的訊息,並強調不會堅持取得100M,考量5G初期使用者跟應用服務狀況,80M也足夠。

林之晨表示,感受到NCC對「三共」態度的轉變,從中立變成支持,開放更多空間與彈性,這也讓業者對競標後的共網、共頻合作更具信心,將積極與同業洽談合作。

遠傳認為,新版電信管理法於5G開放共頻共網後,各業者確實無須僅再透過競標,一次到位取得未來所需求的頻譜,遠傳保持開放心態與合作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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